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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解读《慈善法》 清华助力公益行

2016年03月21日 10:05   来源:新华网   

  开篇解读“慈善法” 清华助力公益行

  ——清华大学公益机构管理者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三期开班

  3月20日,正值农历春分时节,清华大学公益机构管理者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三期正式开班。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高策理、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中青公益国家志愿者公益服务平台运营总监张雷出席,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主任张忠义主持开学典礼。

王名教授解读慈善法。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教授在开学第一节课为学员们从四个方面解读《慈善法》。解读深入浅出,既有高度又接地气,引发了学员们对于自己所在机构未来发展方向的深度思考,课后学员们簇拥在王院长周围,并纷纷评价王名教授的课程很“解渴”。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项目主任李璇老师带来的“公益领袖意诚共创”课程,制定了班级及小组规则,建立了学员自我管理制度,并发起“寻找最赞朋友圈”活动,学员们就“公益领袖应该具备哪些素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形成了每组的结构化素质模型,教学相长,为学员搭建互动交流平台。

  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6000美元,在经济上已经进入中等发达水平,对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需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中国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作为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第三种力量,公益事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广阔舞台,正在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据此,该班特别邀请到清华大学经济学所王生升教授为学员们解析“经济新常态”。

课堂上师生互动。

  三期班特别选出五位曾参加“公益机构管理者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两期全程学习的优秀学员,作为三期班助教,他们是孙睿、王晶、张天勇、刘苗、程飞。他们在第二期研修班学习期间表现优异,并主动申请成为第三期班级助教,积极为同学服务,耐心解答学员疑惑,主动承担与老师和学员联系的工作。虽然培训班已经结束,但终身学习的理念却根植在学员们的心中,公益培训系列课程将为所有优秀学员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在不断的学习和服务中领悟公益品牌的真谛。项目助教制度有助于搭建不同班级学员之间互动交流的平台,有利于提升项目理念的认可度,增强公益领军价值的传承性。

  公益机构管理者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一期、二期,分别于2015年11月24日-28日,2016年1月6日-10日开班,学员来自包括新疆、西藏、海南在内102名公益机构管理者,是“全民公益、和谐中国”建设的关键人才和重要力量。第三期班的顺利开班实现了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学员全覆盖。

学员课堂互动。

  三期班在第一、二期班广泛听取学员意见、采纳公益慈善专家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方面的升级和改进,如课程设计方面:增加了“点睛慈善法”、“项目设计与商业模式”、“经济新常态”课程,改善了“党史国史”课程侧重点;教学管理方面:完善了学员自我管理制度、助教负责制度、小组PK制度等,持续改进,追求卓越,致力于打造全国公益培训标杆项目。


(责任编辑 :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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