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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1人5人溺亡 轻生者不值得被救助?

2016年07月21日 09:35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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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清晨,甘肃敦煌市党河风情线发生一起6人溺水事件:一女子酒后跳河自杀被同伴救起,随后再次跳水。同伴5人在施救过程中4人溺亡,女子也不幸溺亡。附近一闻讯前往施救者,也不幸溺亡。根据通报,6名溺亡者的平均年龄仅22岁。

  悲剧从不缺少围观者。很快,大量媒体和网友以各种方式将这场事故传播开去。但在舆论场,逝去的生命并没有得到舆论的绝对同情,见义勇为者也没有赢得人们的敬意。这样的“冷漠”反应也令一些网友再次感到寒冷。

  浏览相关媒体报道,有标题直指跳河女孩“一人带走六条命”,有强调“已被救起却仍是跳入水中,终是酿成悲剧”,有感慨”悲惨结局引人深思“,“在对自己生命负责的同时也请考虑他人”。仅个别媒体发出理性追问:“包括防范溺水在内的诸多施救常识和教育训练,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对普罗大众有所‘欠账’?”“人造‘水景’何以一再夺人性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相较于媒体略带情绪的标题,网友的情绪显得更加直接和激烈。批评自杀女孩害人害己者众多,不乏“害人精”“拖命的水鬼”“请在家里自杀”这样的刺耳言论。而为救人者感到不值的声音也同样普遍:“没有能力为什么还要去救?”甚至还有网友认为,“自杀者不值得救”,“袖手旁观才是最安全的姿态”。

  显而易见的是,大多数网民热衷于讨论“值不值得救”以及“怎么救”。

  在@@重庆晨报发起的投票中,超过3万网民表达了他们对此事的态度。其中,51.7%的参与者首选“救人也要保证自身安全”,46.7%的参与者更赞成“报警或求助有能力救助的人”,仅1.8%的参与者表示“看到轻生者尽全力施救”。投票之外,@@珑泷哥等网友开始自发普及拯救落水者的常识和技能。

  中青舆情分析师注意到,在以往关乎个人选择的讨论中,大到救助生命,小至扶老人、让座问题,网民更尊重个人选择。主流意见认为,任何人都不能站在道德制高点要求别人见义勇为,见义勇为者更应该量力而为,科学救人。

  在甘肃溺亡事件中,部分网民却不再对选择救人的主体抱以同情和理解。这意味着见义勇为被否定了吗?

  中青舆情分析师认为,从功利的角度来看,为救1人而连带5人溺亡的牺牲的确过于沉重,但站在生命价值的角度来看,这种权衡利弊的观点又何尝不狭隘?毕竟生命并不能仅仅被视作数字。救人者和被救者的生命都无价,所有的生命都值得尊重和珍惜。见义勇为的行为或许冲动,但永远值得尊重。正如有评论指出的那样,因为牺牲沉重便得出冷漠理性的逻辑更是荒唐的,救助生命是一个社会保有温度的表现。需要坚守的,并不能因为极端个案的存在和发生便改变。

  “值不值得救”的讨论已经没有意义,“怎么救”是悲剧过后更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毕竟,如何让人们走出“会游泳就能救人”的误区,如何在大众中普及施救常识,更直接地关乎生命存续。

 

 


(责任编辑 :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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