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在困境儿童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的当前,这份《意见》一出台,就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并被寄予厚望,希望能——
五方面具体保障困境儿童
“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家庭和外界等原因陷入困境,需要予以帮助和保障的儿童。”在6月17日民政部举行的困境儿童保障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说。
为困境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务院此次印发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强调要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困境儿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据介绍,目前我国儿童陷入困境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个是家庭经济贫困,第二个是自身残疾,第三个是监护缺失或失当。
具体来说,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发展等困难的儿童;还有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意见》从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强化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等五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在生活保障方面,将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
在医疗保障方面,对重病、重残儿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对低保家庭儿童、重残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相应补贴。
在教育保障方面,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积极推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推动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力和不当的困境儿童,分类明确了替代监护的责任主体和相应程序,同时对缺少监护人的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做了相应安排。
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康复救助制度等。
我国儿童福利体系开始顶层设计
“我国现代儿童福利体系开始了顶层设计。”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华俊表示:“《意见》从保证国家民族未来的高度,对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做出系统部署,是一份具有顶层设计特征的儿童福利政策文件。”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1年,一批公益组织与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等,就倡议将每年的12月12日定为“中国困境儿童关注日”,呼吁社会提升对困境儿童的关注和支持。
2013年,“困境儿童”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在高华俊看来,《意见》具有保障全面、多方治理、支撑有力、面向未来等特点,为构建我国现代儿童福利体系提供了政策保障,对儿童福利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高华俊认为,从2010年建立第一项普惠型的孤儿保障津贴制度以来,我国儿童福利制度取得重大进步,目前津贴保障已扩展到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以及部分残疾儿童、患大病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础。
“特别是经过在河南洛宁、江苏昆山、浙江海宁、广东深圳等50个市县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试点,地方积极进行政策创新和服务创新,与中央政府形成良性互动。”高华俊说。
构建现代儿童福利体系的最终目标,是使全体儿童的福利权益得到保障。《意见》从保障困难儿童出发,从基本框架上对普惠型现代儿童福利体系作出了制度安排,并提出了儿童工作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儿童福利立法的总体性要求。
“如果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未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只要在福利保障对象、福利补贴类别和标准、福利服务内容以及专业化水平等方面加以完善和提升,就能在我国确立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儿童福利体系。”高华俊说。
打通困境儿童救助“最后一公里”
在此次《意见》出台之前,我国也曾针对困境儿童有过许多救助举措。其中,基层工作力量薄弱,政策底层落实难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一问题如何解决?
“解决困境儿童的问题,不仅要有钱,而且还要有人来做。”在徐建中看来,国务院此次发布的《意见》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明确提出了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兼职或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明确了其具体职责。
《意见》提出,要强化和落实基层政府、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起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在县一级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机制,在乡镇一级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最基层的日常工作,不断充实和提升基层工作能力。
“全国有69万个村(居)民委员会,如果全国有一支由69万名兼职或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组成的工作队伍,活跃在‘最后一公里’,坚持工作的日常化、经常化,那么,困境儿童保障的工作格局将会大为改变,各项儿童政策的贯彻实施、各类困境儿童问题的及时发现与有效解决,都将会有一个很好的基础。”徐建中说。
据记者了解,儿童福利督导员的具体职责,一是负责排查困境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建档;二是定期走访困境儿童家庭,了解困难,及时回应诉求;三是指导和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形成督导日志,向上级指导中心反映动态;四是帮助困境儿童及家庭联系相应部门,争取落实各项保障政策等。
目前仅浙江省经系统培训统一颁发证书的儿童福利督导员已达2万余名。全国各地正在进行试点、积极推广经验做法。他们在很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贯彻各项儿童政策的宣传作用,解决儿童实际困难的服务作用,链接儿童慈善资源的转接作用,督促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督导作用。
“总体来看,我们现在在全国推动的状况还是比较良好的,基层对儿童福利督导员这个角色认同感比较强。而且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村官、一些专业社会工作者进入了这个队伍,对解决基层‘最后一公里’服务问题起了非常好的作用。”徐建中说。
(责任编辑 :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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