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首页 > 公益新闻 > 正文

男子失恋网上直播割腕自杀 网友凌晨奔赴施救

2016年04月25日 11:17   来源:大河报   

自杀直播信息

  本报商丘讯4月24日凌晨,商丘一男子因失恋在百度商丘贴吧发布割腕自杀直播信息和图片,网友看到后纷纷给其留言劝说,两名商丘贴吧吧务人员看到后,一边在电话中劝说男子,一边赶往男子自杀现场,终将自杀男子救下,并送其就医治疗。

  男子

  买刀片直播自杀

  4月24日凌晨1时许,网名为“Yy米家军”的网友在商丘贴吧发布一条名为“看透了。逃避吧。全程割腕”的帖子,随后又发布“问了度娘方法用冷水割腕不疼,我先买一杯冷水”并附有一张购水图片,紧接着实时发布了多条购买热水、刀片、食物的照片和信息(如图)。带着这些东西,这名网友赶往其在帖子中所说的一个女士家门口。

  凌晨2时30分许,再次发布割腕照,其手腕处已经流血,这名网友在帖子中称“麻麻的,流着眼泪”。

  其实这名网友在发布第一张图片时,已有数百名网友纷纷留言劝说他,但他都没有理会,还在发布割腕信息。

  网友

  要到电话后,直接奔赴事发地点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到商丘吧吧务人员贺鹏和陈龙,他们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当时,商丘吧吧务贺鹏和陈龙看到后立即留言劝说这名网友,在众网友和贺鹏的极力劝说下,这名网友终于将电话号码给了贺鹏。贺鹏立即将电话打了过去,“我在电话里劝说了一会,这名网友的情绪稳定点了,然后马上就过去了。”贺鹏距离网友自杀现场有10多公里的距离,为救人,他一路不停地赶了过去,与此同时,陈龙也赶了过去。在他们赶往现场的同时,众网友仍在与自杀男子聊天、劝说他,以防其再伤害自己。

  贺鹏和陈龙见到自杀男子后,立即带其就医包扎,待男子情绪稳定后,将男子送回家中。

  醒悟

  称一时冲动不会再做傻事

  4月24日凌晨4时许,网名为“Yy米家军”的网友在商丘贴吧发布信息称:“谢谢你们,真的谢谢你们,见了面说好多话。我感觉好多了……我们吧友互不认识这么关心我,我现在只能努力好好的,这样才不会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

  4月24日,记者拨通网名为“Yy米家军”的网友张先生的电话,电话中张先生称,他正在家中休息,伤势已经好很多了。

  据张先生介绍,他今年23岁,与女朋友恋爱一年了,几天前其女友说要分手,并一直不愿见他。当日晚上,在给其女友连发多条短信没有回应的情况下,他想到了自杀。在网上搜到怎么割腕自杀的信息后,他准备好了一切到其女朋友家门口割腕自杀并直播。

  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太冲动了。事发后,他接到很多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都是安慰鼓励他的,很感动,他也不会再做傻事了。

  商丘市公安局一名民警介绍,当时警方确实接到商丘贴吧吧务人员的报警电话,民警还没赶到现场时,已获悉自杀男子被商丘贴吧吧务人员救下接走。

  记者再次登录商丘贴吧时,“直播自杀帖子及图片”全部被删除。


(责任编辑 :石兰)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延深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